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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一市民存钱忘“确认”,被人点“取消”,4500元存款进了别人口袋

发布时间: 2019-04-18 19:42  关注度:1141评 论  转 发  收 藏  打 印
导读:2月12日15时许,市民周某至淮阴区某银行自助服务区的自助柜员机上无卡存款4500元,存钱时付某正在其后面排队等待。周某将4500元现金放入柜员机,在显示存入4500元后,因为还有事着急处理,以为已经存好,便离开了。

淮海晚报讯:2月12日15时许,市民周某至淮阴区某银行自助服务区的自助柜员机上无卡存款4500元,存钱时付某正在其后面排队等待。周某将4500元现金放入柜员机,在显示存入4500元后,因为还有事着急处理,以为已经存好,便离开了。

之后,付某进入柜员机,而此时柜员机页面正好出现了周某存款再次确认的页面,共有两个按钮,一个是“确认”,点了就存入周某账户,另一个是“取消”。结果付某一时脑热,顺手点了“取消”,柜员机里立即吐出4500元。见此情景,本来要存钱的付某也不存了,见后面没人,便悄悄将4500元现金装进了自己的口袋,离开了银行。

第二天,周某发现存钱未到账,联系了银行客服,这才发现钱被他人取走,于是报了警。警方经过侦查很快找到了付某,其对自己盗走柜员机吐出的4500元现金一事供认不讳,并主动上交。

4月17日,淮阴区法院开审此案。庭审中,付某称自己并不是故意这么做,只是一时糊涂,将不属于自己的钱拿走。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并积极退还现金发还被害人,可以从轻处罚。该案当庭宣判,付某犯盗窃罪,免予刑事处罚。

■淮海晚报记者 王磊 通讯员 陈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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