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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一80后小伙倒卖香烟被依法批准逮捕!

发布时间: 2019-07-31 20:03  关注度:5009评 论  转 发  收 藏  打 印
导读:在没有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80后小伙黄某每次运货到苏南时收购香烟,然后运回淮安销售,涉案金额达80余万元。近日,犯罪嫌疑人黄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清江浦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淮海晚报讯:在没有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80后小伙黄某每次运货到苏南时收购香烟,然后运回淮安销售,涉案金额达80余万元。近日,犯罪嫌疑人黄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清江浦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黄某从事个体运输,常年往返于淮安、苏南等地。去年年底,黄某得知一些在苏州、无锡不好卖的香烟,在淮安很受欢迎,便利用送货到苏南之机顺便捎带一些回来倒卖,从中赚“外块”。

一开始,黄某只是捎带几条、十几条,但后来黄某的“生意”越做越大。今年7月,黄某开车从无锡返回淮安途中,又一次“收购”了不少香烟,并于当天下午开车去卖香烟给烟酒店,但在路上被查。经检查,当时黄某的轿车里装有500余条香烟。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黄某对自己非法买卖香烟的行为供认不讳。据他交待,自去年12月至今年7月,他在未取得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多次从苏州、无锡等地购买香烟后销售给淮安的烟酒店,涉案金额达80余万元。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清江浦区检察院检察官提醒,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非法经营数额达5万元以上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非法经营数额达25万元以上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通讯员 魏从金 朱建,淮海晚报记者 刘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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