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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区住房保障最新标准出炉,准入标准降低,申报条件放宽

发布时间: 2019-10-15 17:07  关注度:1061评 论  转 发  收 藏  打 印
导读:昨日,记者从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获悉,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市去年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等指标,2019年度最新市区(不含淮阴区、淮安区、洪泽区)住房保障标准正式公布。为了让更多有需要的市民享受到住房保障优惠政策,本次住房保障申请准入标准进一步降低,公租房和共有产权房的保障申报条件也有所放宽。

淮安日报讯:昨日,记者从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获悉,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市去年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等指标,2019年度最新市区(不含淮阴区、淮安区、洪泽区)住房保障标准正式公布。为了让更多有需要的市民享受到住房保障优惠政策,本次住房保障申请准入标准进一步降低,公租房和共有产权房的保障申报条件也有所放宽。

最新标准将申请住房保障市民的收入线标准从去年的“低收入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374元”“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2748元”,调整为“低收入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493元”“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2986元”,让更多的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人群有了申请保障房的资格。据悉,我市的住房保障方式目前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公共租赁住房,另一类是共有产权房,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形式又分为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其中,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是指向符合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发放货币补贴,由保障对象自行承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是指向符合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提供住房,并按照标准定期收取租金;而共有产权房则是指符合条件的共有产权房保障对象在购房时,可按个人与政府的出资比例,共同拥有房屋产权,房屋产权比例为政府不高于40%、市民不低于60%,市民可在8年内原价“赎回”政府产权。

■融媒体记者 胡适之,通 讯 员 赵同军 熊 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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