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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春节淮安禁放烟花爆竹区域扩大!

发布时间: 2019-12-18 20:22  关注度:5692评 论  转 发  收 藏  打 印
导读:马上2020年春节就要到了!淮安禁放烟花爆竹区域变大了!洪泽区、淮阴区、淮安区、盱眙、金湖全部禁放烟花爆竹!

马上2020年春节就要到了!淮安禁放烟花爆竹区域变大了!洪泽区、淮阴区、淮安区、盱眙、金湖全部禁放烟花爆竹!


清江浦区开发区↓↓↓禁止燃放范围

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淮政发〔2018〕125号

 为了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通告如下:

第一条  淮安市区韩侯大道、枚皋路、京杭运河、海天路、安澜路、新长铁路、废黄河、韩侯大道合围的区域内(含以上道路、河流)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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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区↓↓↓禁止燃放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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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区↓↓↓禁止燃放范围

第一条:将淮安区范围内的承恩大道及其东延乡道(原淮茭路)以南、京沪高速公路以西、淮河入海水道以北、京杭大运河以东、海天路以东合围的区域内(含以上道路、河流)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洪泽区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为了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淮政发〔2018〕125号),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通告如下: 

淮安市洪泽区古堰路(含)、350省道、巢湖东路、205国道(不含)、太湖路(含)、348省道合围的区域内及洪泽湖高良涧船塘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盱眙县

盱眙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为了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通告如下:

第一条  盱眙县东方大道、金源路、新海大道、山水大道、新扬高速、淮河河道、清水坝渠道、331省道、二环路合围区域内(含以上道路、河流)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盱眙县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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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

金湖县人民政府关于出台“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并向广大市民征求意见 为了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通告如下: 金湖县城市规划区黎东河以西、环城西路以东、金宝南线以北、后三河圩堤以南范围内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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