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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解读:淮安区《关于进一步严格限制车辆通行和人员聚集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0-02-07 16:40  关注度:4090评 论  转 发  收 藏  打 印
导读:权威解读:淮安区《关于进一步严格限制车辆通行和人员聚集的通告》

2月6日,淮安市淮安区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严格限制车辆通行和人员聚集的通告》(点击了解详情)。现就广大市民关心的问题解读如下:

问:淮安区为什么要对车辆实行限制通行?

答:根据《淮安市关于强化落实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措施的通告》《淮安区关于“严把五关、盯紧五门”强化疫情防控临时管控的通告》,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坚决遏制疫情蔓延,自2月7日零时起,对全区范围内,除经过安全检测的特种车辆,担负疫情防控任务车辆,运输市民生活必需品车辆,新闻宣传车,运送待产孕妇、生病就医人员等紧急情形的车辆和持有通行证或外出工作有效证明车辆以外的所有机动车,禁止上路行驶。

问:限制车辆通行是不是意味着封城?

答:疫情面前,生命重于泰山。淮安区始终把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当做头等大事。您来淮安区,我们会请您申报健康信息,帮您测量体温。目前正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淮安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发布一系列通告,就是要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淮安区没有封城,我们随时欢迎您!

问:住所和工作单位均在淮安区的人员如何解决上班通行问题?

答:住所和工作单位均在淮安区的人员,原则上不得驾驶机动车,在城区工作的提倡以骑电动车、步行方式出行,在镇(街道)工作的一律实行驻单位制度,确因疫情工作需要驾驶车辆的,经所在工作单位批准,由单位集中报淮安区城市社区防控组审核办理通行证。

问:跨区域上班的人员如何解决上班通行问题?

答:在淮安区上班,在区外居住的,由所在单位出具有效证明,由单位集中报淮安区城市社区防控组审核办理通行证;居住在淮安区,在区外工作的,由所在单位出具有效证明,由个人自行前往淮安区城市社区防控组经审核后办理通行证。(淮安区城市社区防控组地址:淮安市淮安区城西北路111号区委政法委一楼大厅,联系电话:0517-85912685)。

所有申请的车辆通行证一律不得外借、转让,专车专用,对冒用他人通行证的,证件予以收缴、车辆予以劝返,违规出借行为一律倒查问责;对不听劝阻、拒不服从管理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以及伪造、变造通行证,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通行证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问:外出工作人员怎样出城?

答:外出工作人员经医生诊断身体正常的情况下,由实际居住地所在的村居、社区出具外出工作证明,证明中需明确去向、行驶路线、同行人员及往返时间,证明需随车携带,往返时间内有效。

问:外地车辆能不能进入淮安区?

答:对疫情相对严重地区车辆进行严格管控,其它进入淮安区车辆,对车上人员全部测量体温后,体温正常的给予通行。

淮安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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