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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区《关于进一步开展对聚集、聚餐、聚赌等群体性活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的一问一答

发布时间: 2020-02-19 13:11  关注度:1827评 论  转 发  收 藏  打 印
导读:淮安区《关于进一步开展对聚集、聚餐、聚赌等群体性活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的一问一答

问:疫情防控期间,什么行为属于聚集行为?

答:除因疫情防控、生病就医、上班工作外,只要3人以上在一起扎堆聊天、闲逛或者组织参与任何形式的活动都是聚集行为。

问:疫情防控期间,什么行为属于聚餐行为?

答:只要和家庭共同生活成员之外的人员团聚在一起又没分餐的就是聚餐行为。

问:疫情防控期间,什么行为属于聚赌行为?

答:以赢钱为目的进行的打牌、打麻将等活动,无论家庭内外、无论人数多少、无论赌资多少、无论是否盈利、无论何种赌具牌具(含娱乐性扑克掼蛋)都是聚赌行为。

问:疫情防控期间,如参与“三聚”行为会受到什么处罚?

答:对组织或参与“三聚”行为的人员进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是党员干部的还将依纪依规给予党政纪处理。同时,对“三聚”行为发生地的镇街、村居(社区)负责人进行严肃问责。

问:对举报人员有什么奖励?

答:疫情防控期间,举报“三聚”行为经查实的,奖励第一举报人 500 元。

淮安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会防控组

2020年2月18日

(来源:淮安区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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