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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娱乐场所有序开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5-19 19:12  关注度:2649评 论  转 发  收 藏  打 印
导读:淮安市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娱乐场所有序开放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文旅区、工业园区、苏准高新区社会事业局,淮安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20]14号)文件精神,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文旅场所有序开放工作的通知》(苏文旅传[2020]42号)和《关于转发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剧院等演出场所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等的通知》(苏文旅传[2020]44号)通知要求,为扎实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剧院、娱乐、互联网上网服务等娱乐场所有序开放工作,根据省、市部署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开放条件。各县(区)要在落实防控措施、完成复业备案前提下,采取预约、限流等方式,有序开放剧院、娱乐、互联网上网服务等娱乐场所。对防控措施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实行暂缓开放。

二、精准抓好防控措施。各县(区)要严格落实科学佩戴口罩、实名登记、体温检测、“淮上通”“苏康码”核验等措施,并督促引导进场人员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对剧院、娱乐、互联网上网服务等娱乐场所,要落实日常清洁、消毒等卫生措施;实行预约制度,错时错峰分流人员,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减少参加聚集性活动的人员,严防聚集性疫情风险。要严格执行限流规定,剧院等演出场所观众人数不得超过剧场座位总数30%,观众间隔就坐,演职人员保持一定距离;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接纳消费者人数不得超过最大核载量50%,娱乐场所每个房间不超过核载量50%。对娱乐场所的限流比例,视疫情形势变化动态调整。暂不举办大中型演出活动,暂缓审批涉外、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活动。

三、压紧压实监管责任。各县(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剧院、娱乐、互联网上网服务等娱乐场所开放的跟踪指导和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娱乐场所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健全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制定完善应急预案,确保相关场所安全有序开放。要畅通与各地卫健等部门联系渠道,如发现体温异常者,做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

各县(区)要严格执行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剧院等演出场所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和《娱乐场所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要求,结合本地疫情防控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剧院、娱乐、互联网上网服务等娱乐场所安全有序开放。

淮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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