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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犯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涟水县法院审理以钟某为首的九人“套路贷”团伙

发布时间: 2020-08-19 18:43  关注度:1720评 论  转 发  收 藏  打 印
导读:借2万,实际到手15200,最后还了35680,这是淮安市民齐女士的遭遇,而与她一样有此遭遇的还不止她一人,原来他们都遇到同一“套路贷”团伙。17日,以钟某为首的九人“套路贷”团伙涉嫌犯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在淮安市涟水县法院受审。

借2万,实际到手15200,最后还了35680,这是淮安市民齐女士的遭遇,而与她一样有此遭遇的还不止她一人,原来他们都遇到同一“套路贷”团伙。17日,以钟某为首的九人“套路贷”团伙涉嫌犯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在淮安市涟水县法院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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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钟某为首的9人套路贷团伙(前排)受审 (法院供图)

2016年6月份至2018年3月份,钟某等人投资,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在淮安涟水等地成立8个门店,开展无抵押小额放贷业务。他们通过发朋友圈、发放名片、贴小广告、其他小贷公司介绍等方式,以放款快,无抵押为诱惑,吸引急需资金周转的客户向他们借款。一旦有了客户,他们到客户家进行家访,打印并要求被害人签订单份格式化合同、借条,然后以收取家访费、前后两期本息费为由收取客户费用。比如,淮安的周先生需要贷款8000元,在缴纳家访费、前后两期本息费后实际到手4800元。在借款过程中,团伙成员为了以后方便寻找客户,还利用手机软件对客户进行定位。

这个“套路贷”团伙还有一个特殊的规定,不能提前还款,否则,将构成违约。在催款时,他们以被害人提前还款、超时还款、到其他小贷公司借款等行为构成违约为由,故意制造违约或者肆意认定违约,没收被害人保证金。他们还根据手机定位将被害人强行带到公司,对被害人以威胁、殴打、辱骂、限制人身自由等暴力手段进行催讨。有时还会到被害人家中,通过滋扰、油漆喷字等软暴力手段向被害人家人逼讨债务,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检察机关认为,钟某等九人的犯罪事实已形成以“套路贷”形式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实施敲诈勒索犯罪7起,勒索财物总计人民币104801 元;实施寻衅滋事违法犯罪2起;实施诈骗犯罪5起,涉案金额35956元。由于案情复杂,该案将择日宣判。

(来源:淮安零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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