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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消费无规划,淮安某高校大一学生遭遇“套路贷”

发布时间: 2020-12-10 18:51  关注度:1002评 论  转 发  收 藏  打 印
导读:“不需抵押!不需担保!极低利率!即时到账!”这条短信广告对于消费没有规划的大学生杜某无疑是一根救命稻草,而这也让他坠入了“套路贷”的圈套里。

淮海晚报讯:“不需抵押!不需担保!极低利率!即时到账!”这条短信广告对于消费没有规划的大学生杜某无疑是一根救命稻草,而这也让他坠入了“套路贷”的圈套里。

杜某是我市某高校大一新生,平时消费没有规划,每月常常到中旬就没了生活费。2020年3月中旬,正在为生活费苦恼的杜某,无意间看到了上述短信广告。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杜某点开了短信链接,进入了某网贷平台的网站。经过所谓理财经理邹某的推荐,杜某从该平台上成功向李某借款5000元,约定7日后还款。在扣除各项平台费用后,杜某拿到了4000元借款。但是,很快花完这笔钱的杜某没有按约定时间还款。直至7月初,收到家里生活费的杜某,想要还清网贷平台的借款,结果怎么也联系不上邹某和李某。一个月过去了,杜某终于接到了李某的电话。李某态度强硬,要求杜某向其指定的萧某的账户汇款6000元,并表示收到款后就不再追究杜某逾期还款的违约责任了。杜某秉持息事宁人的想法,按照李某的指示汇去了6000元。

杜某万万没想到,2020年10月,他收到了法院寄来的传票和诉状,诉状里出借人李某要求他偿还借款本金5000元以及各项违约金1800元。在法庭上,李某坚持没有收到杜某的还款,并称自己的主张都是有合同依据的。杜某苦于拿不出证据,很委屈。

主审法官感觉这起案件中另有隐情,经多方调查后发现,案件涉及的网贷平台并没有借款的资质,在涉及李某的其他案件中,很多当事人也反映诸如“已经还过钱了”“我总是找不到李某”“是李某让我把钱汇到指定账户的”等问题。第二次开庭时,主审法官着力审查借款与还款的细节,传唤萧某到场并询问其接收杜某6000元款项的原因,结果萧某与李某回答漏洞百出。据此,主审法官认定这是一起通过网络实行的“套路贷”虚假诉讼案件,并依法裁定驳回李某起诉,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侦查。

“大学生应合理规划自己的消费,坚持适度消费,避免赶时髦、要面子的不合理超前消费。同时,在网络平台借贷时,应增强风险意识、权利意识和责任意识,防止跌入‘套路贷’的圈套。”法官表示。

■融媒体记者 杨丹丹,通讯员 钟静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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