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淮安新闻 > 在淮安涉嫌不正当竞争,美团“二选一”霸王条款排挤竞争对手,要赔“饿了么”35.2万元!

在淮安涉嫌不正当竞争,美团“二选一”霸王条款排挤竞争对手,要赔“饿了么”35.2万元!

发布时间: 2021-04-16 12:21  关注度:1696评 论  转 发  收 藏  打 印
导读:​一段时间,为抢占淮安市场,“美团”要求入住该平台的淮安商家只能和他们合作;或是对入住其他外卖平台的商家,收取较高的扣点。对此,“饿了么”经营主体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将“美团”经营主体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最终,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原告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35.2万元。

一段时间,为抢占淮安市场,“美团”要求入住该平台的淮安商家只能和他们合作;或是对入住其他外卖平台的商家,收取较高的扣点。对此,“饿了么”经营主体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将“美团”经营主体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最终,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原告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35.2万元。

●淮安商家遭遇“美团”二选一条款

2016年左右,淮安商家与“美团”外卖平台签署合作协议时,开始陆续遭遇到了“二选一”条款。

2016年10月,淮安市区一家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在与“美团”签订外卖服务合同以及配送补充协议时,勾选了补充约定“A.只与乙方进行外卖在线平台合作”。因为该户觉得没有享受到独家的扣点优惠且美团设置20元起送,不到20元的也按20元收取扣点,所以该商户后来还选择和“饿了么”合作。2017年2月,“美团”业务员通知必须与“美团”进行独家合作,否则网店就可能被关停。协商未果后,“美团”在高峰期停止该商家店铺显示,后来将该商家店铺置休到2018年1月31日。经该商家抗议后,“美团”取消置休,但紧接着将该店铺起送金额调高到500元/单,配送费用50元/单,配送范围也缩小到不到500米。原来该商家在“美团”平均每天有200多单业务,到后来一单也没有了。

相同遭遇的不止这一家。淮安市时尚莱迪购物广场一些商户也反映,“美团”工作人员要求商家下架“饿了么”平台店铺,否则就将扣点涨到25%。当有的商户表示不同意下架“饿了么”,也不同意涨点时,“美团”工作人员就置休该商家店铺。

在“美团”这种行为之下,淮安一些商家选择了下架“饿了么”店铺。

●市场监管部门出手,“美团”被罚70000元

记者了解到,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整个“美团”外卖平台的技术支持,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系“美团”互联网平台系统以及“美团”手机软件的运营者。

“美团”在淮安的行为,引起不少商家的不满。2017年9月20日,清江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举报反映三快科技公司淮安分公司在经营“美团”外卖平台中,针对部分同时在“美团”外卖平台和“饿了么”外卖平台经营的商家,以调高费率、置休、设置不合理条件等手段,强迫商家放弃与竞争对手的交易。于是,该局对“美团网”设立在淮安的分公司进行了深入调查。

调查中,三快科技公司淮安分公司业务发展部相关负责人坦言,他们要求商家下线竞争对手平台的行为,主要是针对“饿了么”外卖平台。对不予配合的商家通过提升扣点的方式施加压力,如果商家不下架竞争对手的平台则将扣点由18%提升至25%或者在高峰期停止该商家店铺显示、置休店铺、或将该店外卖起送金额调高到500元/单,配送费用50元/单,且缩小配送范围。2018年5月16日,清江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三快科技公司淮安分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决定三快科技公司淮安分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70000元,上缴国库。

●“饿了么”以《反不正当竞争法》维权

作为“饿了么”互联网平台系统以及“饿了么”手机软件的运营者,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10月向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诉状,将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

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诉称,“美团”方面为抢占淮安市场,强制商户签署独家合作协议或者战略合作协议等方式,恶意阻挠、排挤餐饮商户在“饿了么”开店,妨碍淮安相关商户与原告正常交易,对于不服从的商户,采取各种手段不提供订单或者隐性关店等,迫使商户屈服。这些不正当竞争行为致使原告遭受巨额经济损失,请求法院判令“美团”方面赔偿其经济损失100万元及合理费用6万元。

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经审判认定,“美团公司”以调高费率、置休服务、设置不合理交易条件限制、阻碍商户与其竞争对手“饿了么”交易,排挤竞争,拉扎斯公司必然因此丧失流量、丧失订单而遭受损失。但鉴于因不正当竞争行为所受到的实际损失及被告因不正当竞争行为所获得的利益均难以确定,最终法院综合考虑侵权行为发生的范围、持续时间、范围及侵权人的主观过错、损害后果等因素,判决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原告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经济损失30万元,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52243.5元,合计352243.5元。

4月1日,这份判决书已被原被告双方当事人签收,目前双方并未对此提出异议。按照法律规定,截至4月16日还未提出异议,该判决将于4月17日生效。

据悉,该案是适用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审结的外卖领域不正当竞争纠纷第一案。

■通讯员 赵德刚 骆康璐 融媒体记者 何剑峰,来源:淮海晚报

声明:淮安114网(www.0517114.net)所刊载的新闻资讯均来源于互联网新闻网站,淮安114网不生产、不制造新闻,仅为淮安本地网民提供新闻索引服务。如有侵犯您的的权益,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核实情况后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