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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淮阴区学费补偿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5-09 16:40  关注度:354评 论  转 发  收 藏  打 印
来源:淮安市淮阴区教育体育局  作者:佚名  编辑:淮安114网字号:[超大]  [中型]  [标准]  [小字]
导读:为引导和鼓励高等学校毕业生赴淮阴区基层单位就业,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工作,根据《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苏教助〔2021〕1号)和《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申请和审核流程〉的通知》(苏教助中心〔2016〕8号)文件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赴淮阴区基层单位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为引导和鼓励高等学校毕业生赴淮阴区基层单位就业,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工作,根据《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苏教助〔2021〕1号)和《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申请和审核流程〉的通知》(苏教助中心〔2016〕8号)文件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确立学费补偿资格

(一)基本条件

1.省内外(不含境外)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毕业次年6月30日前办理就业手续并实际到岗就业。

2.就业单位(基层单位)必须是我区所属各镇(不含街道)从事公共服务的机构,以及国有农(牧、林)场等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企业。

(二)申请时间

 就业之日起18个月内申请确立学费补偿资格,逾期无法申请。

二、申请就业单位变更

(一)基本条件

1.已确立学费补偿资格。

2.变动后的就业单位仍符合学费补偿规定的。

(二)申请时间

就业单位发生变动后3个月以内。

三、申请学费补偿资金拨付

(一)基本条件

已确立学费补偿资格,在基层单位连续工作达36个月以上(含36个月),且就业单位连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申请时间

2024年5月8日至6月1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办理要求

1.网上注册、填报,然后带全证件材料及复印件到区教育体育局现场审核。

2.申请网址:

https://jsxszz.jse.edu.cn/pros/identity/indexxfbc.action。

3.审核地点:淮阴区教育体育局208室(翔宇北道11号)。

4.联系电话:0517-84938131,QQ交流群:143747080。

五、注意事项

1.申请材料缺失、无效或不完整的,服务期未满36个月中止在基层单位就业或者未连续在基层单位就业的,以及未在规定时限内申请确立学费补偿资格的一律不得拨付学费补偿资金。

2.上传系统的材料全部使用原件图片,单位提供的法人证书、聘用合同和干部介绍信等复印件需要加盖就业单位公章。

3.已经享受过学费补偿的毕业生,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已经安排学费资助、学费补偿或发放政策性就业补贴的,例如高校毕业生服义务兵役后就业、“三支一扶”和公益性岗位等,均不再重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学费补偿政策。

4.对于弄虚作假的高等学校毕业生,一经查实,除收回补偿资金外,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1.苏教助(2021) 1号 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pdf

          2.苏教助中心(2016)8号 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申请和审核流程》的通知.pdf

淮安市淮阴区教育体育局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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